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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