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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以及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 他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审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