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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民生 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