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1]字 1207 第 0698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3-3-1-1 2-7-1 | 释 义 3 | | --- | | 正 文 7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7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7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8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 | 六、发起人和股东 17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9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20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2 | | 十、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 23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5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6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6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7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7 | | 十六、发行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