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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1、股东南京瑞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吉瑞亦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轩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卓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 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