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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人及 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 信息披露主管部门是内幕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与相关业务主办部门共 同完成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