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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年10月15日,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 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 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签字: 沈 江签字: __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著 张 蕾签字:_ (一)关于公司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的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 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