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宝鼎科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