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 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