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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 n事务所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