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就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马莉女士、王春和先生、李小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