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 东 东 方 昆 仑 ( 东 莞 ) 律 师 事 务 所 KUN LUN DONGGUAN LAW FIRM 二〇二四年四月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之 : 法律意见书 致: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敏主持。本次股 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投票,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15:00 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15:00。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公告披露的内容 一致。 N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惠州市锦好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