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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184NEO(600184)2024-04-25 12:17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友春、雷亚萍、李彬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 及自查文件进行核查,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