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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184NEO(600184)2024-04-25 12:1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