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经营层议事决策民 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光电股份经理层对董事会授 权下的公司经营管理中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途 径。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 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 标。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 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 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 会议: (一)董事会提议时; (二)监事会提议时; (三)党委提议时; 1.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四)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五)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六)有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六条 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