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 2007 年 10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2 年 6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4 年 4 月 2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各自的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