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百花医药: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00721BHC(600721)2024-07-31 08:43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七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W2 座 6 层 601 室(100738) 电话:010-56162288 传真:010-58116199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