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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55ASCF(600855)2024-04-25 11:5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佳敏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14 点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