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 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交 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和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交易标 的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公允等问题。交易对方应当配 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