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 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