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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603858BUCHANG PHARMA(603858)2024-04-25 10:5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 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 召集公司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