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丰股份")于2024年4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 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