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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指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会成员是指公司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经董事会同意后,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