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本制度适用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项目包括除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 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六) 债权、债务重组; (七)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