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高 效地履行职责,提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春雪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