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春雪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8.888.679.25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雪食品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春雪食品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