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 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