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罗茁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罗茁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上述行为违 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4.6.8 条等有关规定及 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 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16 号 关于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罗茁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罗茁,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2024 年 4 月 1 日,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时任董事罗 茁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期间累计买入 22,000 股, 买入金额合计 372,280 元,买入均价为 16.92 元/股。公司预约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