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亿时空:八亿时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及相关 方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及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八亿 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根据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