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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姜登峰、吕文栋、姜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登峰、吕文栋、姜朋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