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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688330Holystar(688330)2024-04-25 09:3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 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