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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致: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者本所)接受深圳云天励飞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天励飞)的委托,作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