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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辰: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688500HCR(688500)2024-04-25 12:10

慧辰股份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有限公司("北京信唐")未按照慧辰股份制 定的《销售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有效的对逾期应收账款催收的内部控制。《销 售管理制度》规定每月对逾期应收账款实施催收,由收入会计根据已确认收入但 仍未回款半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催收清单,发送至部门负责人进行催 收,并反馈催收结果,确保回款的及时性,对于无法回收的款项需查明原因并落 实责任。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信唐应收账款余额 7,886 万元,该等应 收账款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款且逾期等情况,我们发现北京信唐负责人并未按照 上述要求在收到催收清单后,有效地及时跟进并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款,未就长账 龄的应收账款的逾期回款情况查明原因并落实责任。对逾期应收账款催收的内部 控制的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慧辰股份的财务部门每年末与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对账,业务部门根据自己 的业务特点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如季度),我们发现慧辰股份未按照客户类别、 客户的信用风险设置合理的对账频率,未有效执行对应收账款对账结果的分析和 跟进,该等对账的控制亦未包括在统一制定的《销售管理制度》中。应收账款对 账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均存在重大缺陷。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