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公开 募集前, 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 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明确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