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的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 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 号)批准,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7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5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7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004.88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45,672.62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