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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688665Cubic(688665)2024-10-15 09:3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