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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容知日新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王翔、张璇、高洪 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翔、张璇、高洪波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王翔、张璇、高洪波 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王翔、张璇、高洪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