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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681VCG(000681)2024-04-25 15:0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则规定,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帅、陆先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帅、陆先忠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