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1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 "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已就审核 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相 同。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 楷体(加粗) | 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