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独立开展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