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举 情形的人员"; 8、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1、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上述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上述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