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小燕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 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小燕,197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4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历任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浙 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851)独立董事,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芍园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康达(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