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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002108Cangzhou Mingzhu(002108)2024-04-25 11:3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 则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 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公司从事衍生品交 易,仅以锁定成本、对冲风险、套期保值、规避与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绝对禁 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子公司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