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 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州 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董事会 会议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第 1 页 共 22 页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