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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 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