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北洋:《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376SNBC(002376)2024-04-26 13:54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