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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以下 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 证券代码:002408 |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 公告编号:2024-04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