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 年 4 月)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财务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职能部门, 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 少是会计师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确认 和公开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行使内部审计职权,被 审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协作,及时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破坏及打击报复。 第八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回避制度。凡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 系及其他利害关系时,该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回避,并报直接领导部门。如事后才发现 应当回避情形时,由直接领导对该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作 为审计证据使用。 第九条 在特定情形下,经公司董事会领导的批准,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 协助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