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准则,并依据 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 大影响,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即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