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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483RHI(002483)2024-04-23 10:49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 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律师同意将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